- 2017-07-06
- 2017-07-06
- 2017-07-06
- 2017-07-06
- 2017-05-31
- 2017-05-31
- 2017-05-31
- 2017-05-31
宿州市-住宅工程需明显设置永久性标牌 问题终身追究责任
核心提示:近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安徽省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这表明安徽省新建的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筑竣工后,均需要在建筑的明显位置设置永久性标牌。如若出现质量问题终身追究责任。
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提高质量责任意识,强化质量责任追究,保证工程建设质量,近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安徽省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办法),这也就意味着从现在开始,我省新建的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筑竣工后,均需要在建筑的明显位置设置永久性标牌。
出现质量问题终身追究责任
办法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建设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签署授权书;已开工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督促有关各方补签授权书和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建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
按照办法,建筑工程若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严重工程质量问题、因勘察、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尚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建筑不能正常使用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质量终身责任。另外,工程质量事故或严重质量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已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宣告破产的,仍应依法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严重质量问题的,除依法追究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外,还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我市中小学校舍早已设置标牌
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2010年我市就开始在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单体建筑设置永久性标牌。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设置标牌是加强工程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国家、省、市、县检查验收的重要内容之一,标牌严格按要求制作安装,做到准确无误,杜绝造假、错位等现象。2012年后,凡列入国家、省、市、县(市、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土建项目,包括拆除重建、迁移避险和加固改造等项目,均应在单体建筑物醒目位置设置标牌。标牌的设置应与单体建筑竣工验收同时完成,并作为验收内容之一。
永久性标牌具体内容包括:项目竣工时间;鉴定单位名称、设计单位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监理单位名称均应为单位名称的全称,鉴定单位指校舍抗震鉴定单位;时任县(市、区)长,时任县(市、区)教育局长,时任校长均为“一把手”姓名;建筑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资金来源包括中央、省级、市级、县级和其他资金,以万元为单位。
据了解,全市2010至2014年不断加大教育基础项目建设,共实施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改扩建和增设附属幼儿园)校舍维修改造工程、薄改计划校舍改造类项目、营养改善计划食堂建设项目、中西部初中工程(第二期)、农村教师周转房项目七类教育项目建设工程,全市累计投入25011万元,实施项目2875个,全部单体建筑设置永久性标牌。来源:http://news.sz.xafc.com/show-773-9426-1.html